連結不是原罪,Google也不是大神

連結其實沒有這麼難懂,但是如果大家對於連結的觀念越是眾說紛紜,有心人就可以有更多的玩弄空間。所以,最後就讓連結背上了原罪,把矛頭指向了Google …

為了不要模糊焦點,我們先把連結應該有的規範說清楚:

(1) 客戶必須知情: 替客戶做了一個連結連到客戶的網站,如果知道這個連結是可能有爭議的,應該讓客戶知道,並由客戶決定要不要製造這個連結。

(2) 內容必須相關: 連結的最主要目的是要讓讀者可以延伸閱讀,透過相關的連結才能讓網路更加健全。

上述兩點,就人性來說,不一定要同時成立。

也就是如果你的客戶願意的話,你也可以幫他建立完全不相關的連結。 如果你建立的連結確實是相關的,並且經過你的專業判斷,不會對客戶產生負面影響,你也可以不必都告知客戶。

所以連結不是原罪,只是很多人故意把他搞複雜了。

[原則一] 連結最基本的規範 = 客戶必須知情 or 內容必須相關

那符合連結最基本的規範,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嗎? 不是,符合連結最基本的規範,只是做到商場上最基本的道德。

因為大多數的客戶都不懂哪種連結會有什麼結果,所以如果專業人士故意或是不慎利用模糊空間進行獲利,結果最後被Google處罰了 (如JCPenny事件),真的是爽到SEO公司、甘苦到客戶,那麼就很值得企業省思了,你的SEO合約書到底有沒有辦法保護到你的企業資產。

那麼要如何才能夠高枕無憂呢? 說實話,我們批判過Google太多次,在”Google Penguin Update扼殺小網站的生存?“也認為Google不可能對違反規範的連結鬆手,Google不可能還考慮小網站的生存環境。

在”Google是否會區分Paid Link與Sponsor Link?“也無奈的說: 「我們也將在後續時間到期後結束贊助連結(Sponsor Link)」。

而Google也不是大神,Google自己當然也會犯錯,我們在”Google告訴你不能違反規定,自己卻在Local Review犯規“就舉出了,所以Google都一樣會犯錯的,所以我們也不需要死抱Google的連結規範,在”如何面對Google的連結規範?“也諸多質疑Google的作法。

所以符合連結最基本的規範,還要怎麼做才可以高枕無憂呢? 答案就是在”2013年的SEO優化策略應該如何規劃?“提過的~分散流量來源或是在有疑義的連結加上nofollow。如果你認為nofollow不好,就分散流量來源吧。

[原則二] 要避免遭受因連結引起的處罰,就要分散流量來源或是在有疑義的連結加上nofollow。

各種問題的解決辦法與來龍去脈,其實本網都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們沒有辦法對抗Google,但是我們有能力讓大眾瞭解真正的事實,大家只要遵守上面的兩大原則,其實任何作法都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如果對於上面的說法有任何意見,很歡迎大家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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