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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rd-of-Mouth Marketing : 美國開始規範網路口碑行銷〉的留言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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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者: NewsFeed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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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NewsFeed]]></dc:creator>
		<pubDate>Wed, 30 Jun 2010 16:51:0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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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http://www.zdnet.com.tw/news/comm/0,2000085675,20146408,00.htm

部落客寫廣告文 消基會：應負薦證責任

近年來部落格中充斥廠商廣告文的現象，終於引起消基會與公平會的注意。

消基會今(30)日發布一份報告，抽查10位知名部落客，發現全數均曾為單一產品撰寫推薦文。其中雖有8位註明業者所提供試用，但消基會仍質疑，部落客未揭露它們與廠商的關係(收取酬勞)，恐怕會對消費者形成誤導。

消基會認為，部落客的推廌文應視為「薦證式廣告」，並須自行揭露並負相關薦證責任。該會舉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在去(09)年修正的「廣告推薦與鑒定使用管理指南」為例，該項法規將部落客收取酬勞或類似酬勞而撰寫見證文章視為產品宣傳，並要求部落客必需揭露他們和廣告商之間的關係，若未依法揭露，最高可罰1.1萬美金。

消基會抽查的10個知名部落格包括：女王、貴婦奈奈、艾瑪、魔鬼甄與天使嘉、西喜、Camay、奶茶大小事、天使的咖啡屋、Wisely拍拍照，寫寫字、輔大猴等。其中西喜與輔大猴並未註明產品為業者提供試用。

消基會呼籲，公平會應介入稽查部落客廣告文。

公平會對此表示，該會對包括部落格在內的各種媒體廣告都有作監控，注意是否涉及廣告不實；該會不追究部落客收取多少酬勞，但若廣告內容跨大不實即會開罰。

對於部落客後續如何處理廠商合作廣告文，以及避免觸法受罰，部落客艾瑪的經紀公司達摩傳媒表示，「艾瑪目前不便接受訪問，公司對此也尚無公開說法。」

在截稿之前，記者聯繫消基會名單內幾名部落客，皆低調表示不願接受訪問。

不願具名的部落客私下透露，無論是不是在名單內，現在各個部落客都希望保持低調，避免出風頭惹禍上身。「也許相關單位也應該管管那些想利用部落客的廠商跟廣告業者，他們常硬性要求部落客不得揭露合作關係，並指定寫作方向，」他說。]]></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zdnet.com.tw/news/comm/0,2000085675,20146408,00.htm" rel="nofollow ugc">http://www.zdnet.com.tw/news/comm/0,2000085675,20146408,00.htm</a></p>
<p>部落客寫廣告文 消基會：應負薦證責任</p>
<p>近年來部落格中充斥廠商廣告文的現象，終於引起消基會與公平會的注意。</p>
<p>消基會今(30)日發布一份報告，抽查10位知名部落客，發現全數均曾為單一產品撰寫推薦文。其中雖有8位註明業者所提供試用，但消基會仍質疑，部落客未揭露它們與廠商的關係(收取酬勞)，恐怕會對消費者形成誤導。</p>
<p>消基會認為，部落客的推廌文應視為「薦證式廣告」，並須自行揭露並負相關薦證責任。該會舉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在去(09)年修正的「廣告推薦與鑒定使用管理指南」為例，該項法規將部落客收取酬勞或類似酬勞而撰寫見證文章視為產品宣傳，並要求部落客必需揭露他們和廣告商之間的關係，若未依法揭露，最高可罰1.1萬美金。</p>
<p>消基會抽查的10個知名部落格包括：女王、貴婦奈奈、艾瑪、魔鬼甄與天使嘉、西喜、Camay、奶茶大小事、天使的咖啡屋、Wisely拍拍照，寫寫字、輔大猴等。其中西喜與輔大猴並未註明產品為業者提供試用。</p>
<p>消基會呼籲，公平會應介入稽查部落客廣告文。</p>
<p>公平會對此表示，該會對包括部落格在內的各種媒體廣告都有作監控，注意是否涉及廣告不實；該會不追究部落客收取多少酬勞，但若廣告內容跨大不實即會開罰。</p>
<p>對於部落客後續如何處理廠商合作廣告文，以及避免觸法受罰，部落客艾瑪的經紀公司達摩傳媒表示，「艾瑪目前不便接受訪問，公司對此也尚無公開說法。」</p>
<p>在截稿之前，記者聯繫消基會名單內幾名部落客，皆低調表示不願接受訪問。</p>
<p>不願具名的部落客私下透露，無論是不是在名單內，現在各個部落客都希望保持低調，避免出風頭惹禍上身。「也許相關單位也應該管管那些想利用部落客的廠商跟廣告業者，他們常硬性要求部落客不得揭露合作關係，並指定寫作方向，」他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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