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好有幾個事件湊在一起,看似沒有太大關聯的事情,但是細看卻都是在指向相同的一個趨勢。第一個事件是”台灣大哥大的服務品質低落事件: 手機保鑣是什麼東西?“,第二個事件是”為何許多地方禁用愛瘋(iPhone)與黑莓機(Blackberry)?“,第三個事件是Google隱私權政策修正,第四個事件是”為什麼搜尋將被淘汰:在內容被淹沒的網路世界,策展才是王道“,第五個事件是”網路巨頭 搶推自有品牌手機“,第六個事件是Mozilla Pancake,第七個事件是MegaUpload侵權官司,第八個事件是SOPA,第九個事件是”SEO加上Social之後,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第十個事件是”1910年代就已經是Facebook會員的人是誰?“,這些事件怎麼都會有關聯呢? 請繼續往下閱讀 …
以上的十個事件都在說明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們既有的體系正在解構。你可以說以往舊的觀念正在崩解,你也可以說新的架構正在逐漸建立中。
但是我們也無法肯定舊觀念就一定會消失,也不確定新觀念就可以成功建立,因為現在正在進行兩方的拉鋸戰,誰勝誰敗尚無法得知。
以上的十個事件可以區分為幾類事件:
(1) 個人的隱私權正在限縮
以往網路上是匿名的天堂,但是隨著社交網路以及行動設備的發展,網路上不僅快沒有匿名的特性,可能連基本的個人隱私都將被破壞。
掌握網路者就能控制一切,所以Facebook或是Google可以決定遊戲規則,不喜歡這套遊戲規則的人,當然你可以拒絕,但是你可以去哪裡?
為什麼大咖都在爭奪自有品牌的手機,因為可以掌握使用者的最後一哩,甚至於可以掌握使用者的所有隱私資料,包括合法的以及非法的。
為什麼大咖的電信業者能夠吃定消費者? 因為你沒有任何選擇,你只能選擇被哪家電信公司欺侮,如此而已。
我們在”當感覺不到網路的存在時,網路的商機才剛要開始“說到,現在已經快到達「當感覺不到網路的存在」的階段,當時說「在網路無法隨時影響您時,這個戰爭不算開始,當感覺不到網路的存在、虛實難辨時,網路的商機才真正要展開,其規模才真正可觀」… 現在已經快沒有所謂上線、下線的界線了,也就是網路已經隨時影響您了。
換個角度來看,以前就算網路侵害你的隱私,只要下線就沒事了,現在你則是心甘情願的拿著手機讓人侵犯你的隱私。
別以為關掉GPS,或是關掉網路就能夠避開,因為遠端隨時可能打開GPS或是網路連線,一些你知道或是不知道的間諜軟體就在你的手機當中,知道你的位置或是從你的手機拿走資料。
個人的隱私會不會被這些大咖拿來當做商品販賣? 當然是會的,而消費者能夠拒絕嗎? 只有退出這個遊戲,才有資格談個人隱私吧!?
(2) 知識垃圾氾濫問題必須正視
知識為什麼會變成垃圾? 拜Web 2.0之賜,你我都可以是知識產出者,你我都可以進行Content Curation,但是這些內容的價值如何? 只有天曉得。
Mozilla Pancake正試圖殺出一條生路,Google的主要搜尋功能正與社交網路在拉鋸當中,所以才會開始有人說搜尋將被淘汰。
其實說搜尋將被淘汰,而Curation才是未來,這是矛盾的,搜尋結果不彰的問題是暫時的,當更多人投入Curation,更是需要好的搜尋。其實Steven Rosenbaum的Curation Nation書中似乎並沒有說到「搜尋將被淘汰」這件事,可能只是出版社下標題一時的驚人之舉吧!?
內容被淹沒的網路世界,必須靠一個能夠recycle(回收)的機制與完善的搜尋,才能重新整理網路的知識架構。
也許Mozilla Pancake能夠帶給我們一點曙光。
(3) 法律與網路發展的衝突如何求得平衡
SOPA要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但是被Google、Wikipedia等大咖以及網民所抗爭,而MegaUpload內有一大堆違反智慧財產權的內容,但是卻被許多受害者所喜愛 (被侵權的人也喜歡侵犯別人的智慧財產權),而現在則如以往的Napster一樣,不僅被關站,負責人Kim Dotcom也將面對法律制裁。
網路上的事情永遠是法律無法完全管轄的,當法律要出頭來掌管時,又會發生箝制的疑慮。MegaUpload的出現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為什麼現在才想到開始處理? 站在贊成SOPA的一方或是反對的一方,都會有居心不良的人,認為MegaUpload應該被制裁者,也有良善與邪惡的人。
這就是永遠會產生衝突的來源,法律永遠無法在網路世界備齊,以往沒有被禁止的行為,可能後來會變成重罪,以往被嚴格禁止的行為,可能以後會變成大家都可以做的事情。
所以網路大未來會是什麼樣貌呢? 很肯定的是~ 第一是個人的隱私會極小化,如果沒有完善的安全機制的話,會產生更多的社會問題。第二是諸如Mozilla Pancake之類的想法會付諸實現,使用者使用網路訊息的方法會產生驚人的變革。第三是法律與網路的衝突仍舊會持續下去,不會有停止的一天。
對於網路使用者來說,必須要面對個人隱私極小化的問題,應該如何聰明使用網路以及行動設備,才不會因為隱私侵犯問題而受到損害。對於企業來說,則必須面對知識過剩問題,提供給使用者更快速獲得需要的知識,並且隨時注意網路技術的變革,來修正企業網路的策略。